
Android/iOS双端零信任开发实施指南
瓯北注册协同伙伴记账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 从事业务伙伴记账业务满三年以上; 具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; 4.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。 申请材料 合作伙伴记账机构登记申请书;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 营业执照复印件; 4.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 5.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; 6. 办公设备清单; 7. 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; 8. 与委托方签订的业务伙伴记账合同。 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瓯北区财政局提交申请材料; 财政局受理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; 审查合格后,财政局将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; 4. 考察合格后,财政局颁发合作伙伴记账许可证。 四、监督管理 协同伙伴记账机构应当定期向财政局报送财务报告; 财政局有权对合作伙伴记账机构进行检查和指导; 发现业务伙伴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,财政局将予以处罚。 五、补充说明 业务伙伴记账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作伙伴记账许可证; 业务伙伴记账机构应当对委托方的财务信息保密; 委托方应当监督合作伙伴记账机构的记账质量,发现问题及时向财政局反映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